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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《〈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〉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(guī)(修正草案)》和《廢止〈江蘇省掃除文盲條例〉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(guī)的議案》審議結果的報告
2025-02-05 15:02

——2025年1月14日在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

省人大法制委員會
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書長、各位委員:

1月13日下午,本次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《〈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〉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(guī)(修正草案)》和《廢止〈江蘇省掃除文盲條例〉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(guī)的議案》。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,根據(jù)黨中央、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部署,對地方性法規(guī)中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(yè)和明顯滯后不適合繼續(xù)適用的規(guī)定開展清理,并對有關法規(guī)予以修改、廢止,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,也是增強地方立法時效性的必然要求。常委會組成人員同意修正草案的修改內容和廢止案,未提出具體意見。1月13日晚,法制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進行了統(tǒng)一審議,認為修正草案和廢止案符合上位法規(guī)定,符合政策精神和發(fā)展要求,已經成熟。

法制委員會已提出《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江蘇省水資源管理條例〉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(guī)的決定(草案)》和《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〈江蘇省掃除文盲條例〉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(guī)的決定(草案)》,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。

2個決定草案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,請審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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